2020年7月17日,ST瑞德(原奥瑞德)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 。
早在2018年5月31日,ST瑞德已遭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2019年11月8日,奥瑞德就曾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0年6月10日,公司再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过两年多的调查,证监会认定ST瑞德虚假陈述违规严重,对其进行了多项处罚。
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认为,奥瑞德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7年度)存在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违规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瑞德存在如下五项违规行为:
一、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
三、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四、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
五、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对此,重庆监管局作出以下决定:
责令奥瑞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数额不等的罚款。此外,重庆监管局拟决定对左洪波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之前,ST瑞德二次发布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即《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19年11月7日与2020年6月10日)。2018年6月2日,奥瑞德公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律师看法:
证券索赔、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025-86802250)指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ST瑞德虚假陈述违规情节严重,投资者损失惨重,应该对受损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审理的终结。即罚单已经落地,投资者索赔可正式启动。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6月1日收盘时持有ST瑞德,并在2018年6月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参与索赔的投资者资料准备要求:
1、买卖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确认单一份(对账单能打印身份证号码的,无需提供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相关证券:ST瑞德(600666) 转载自: 600666股吧 http://600666.h0.cn公司名称:*ST瑞德
股票代码:sh600666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元器件
所属地区:黑龙江
公司全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urora Optoelectronics Co., Ltd.
公司简介:*ST瑞德公司曾是主营西药的企业。2015年,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奥瑞德100.00%股权,主营业务将转变为蓝宝石晶体材料、单晶炉、蓝宝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奥瑞德主要产品为蓝宝石晶棒、晶片及其它蓝宝石制品、蓝宝石晶体生长专...
注册资本:27.6亿
法人代表:江洋
总 经 理:江洋
董 秘:梁影